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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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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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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

为了认真贯彻《教师法》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增强全校教职工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的自觉性,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结合我校具体实际,特制定《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方案》。

    一、考核领导组:

    组长:陈江林

    副组长:彭林

    组员:学校中层干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

    二、考核内容:

  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中的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,细化为共23条。

    三、评分细则:

    共五个方面,23项内容:

    1.爱国守法(共20分,每项5分):(1)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,不在课堂、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;(2)不以造谣中伤、污蔑诽谤、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;(3)服从学校安排,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;(4)遵规守纪,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。

    2.爱岗敬业(共24分,每项4分):(1)不迟到,不早退,不拖堂,遵守考勤制度;(2)有效组织课堂教学,加强学生课间管理;(3)遵守工作规程,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;(4)工作认真,积极课改,备课充分,教学成绩好;(5)值日、值周认真负责,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;(6)安心教学,不到处跑关系、跑调动。

    3.关爱学生(20分,每项5分):(1)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,不透露学生隐私,不损伤学生人格;(2)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(3)关心学生身心,维护学生权益,保护学生安全;(4)不驱赶差生,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。

    4.教书育人(共12分,每项4分):(1)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(2)不加重学生负担,作业适量,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;(3)关注学生特长培养,引导学生全面发展,积极向上。

    5.为人师表(共24分,每项4分):(1)严于律己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注重身教;(2)注重仪表,不在课堂抽烟、使用通讯工具;(3)不无理取闹、寻衅滋事,维护学校稳定;(4)遵守社会公德,注意个人修养,有事业心和责任感;(5)不拉帮结派、搬弄是非,不排挤打击他人;(6)正确处理同事、邻里、家庭关系,构建和谐社会。

    以上共100分,逐项计分,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。

    有以下行为之一者,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:

    1.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、政纪处分;

    2.聚众赌博、上访,打架斗殴、酗酒闹事等;

    3.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,参与色情、赌博、迷信、邪教等活动;

    4.劳役、猥亵、侮辱学生,作风不正、品行不良;

    5.歧视、体罚、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,造成严重影响;

    6.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、乱订资料和强迫学生购物;

    7.向家长索要财物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;

    8.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。

    四、考评程序

    1.考核按月度进行评议,按年度进行汇总。

    2.个人评估。要求每个教职工,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,结合自己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、纪律的各个方面,对号入座。在自我解剖、自我教育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《师德师风考核表》自评分和个人总结。

    3.学生、教师测评,各占百分之五十。

    4.学校考核小组测评,进行定性考核。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,结合学生、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。

    5.汇总、反馈考核结果。学校考核组将学生、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考评进行汇总,反馈给每位老师。

    五、考核等级及结果使用

    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考评在95分以上者(包括95分)为优秀;85—95分为良好;75—85分为合格;75分以下(不包括75分)为不合格。

    师德考评结果要和年终考核和职称考核挂钩,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年度考核为不合格;一个考核周期不得提拔、评先、晋级;对师德考核优秀者,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弘扬他们的精神品质,号召大家学习,同时要在评优、晋级、提拔时优先推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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